《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(二期)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后已修改,现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,将修改后的《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(二期)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送审稿)》和《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(二期)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》进行公示,公示文件请见附件1、2。
附件1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(二期)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送审稿公示)
附件2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(二期)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